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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向苗为民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5     点击量:2852    
各市委、县(市、区)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宣传部:

  苗为民同志是太和县原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4月10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享年78岁。临终前,他签下承诺书,捐遗体器官、捐祖宅办儿童图书室,作为自己的一份特殊党费。

  苗为民同志是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是各级党员干部的优秀模范。他用一生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人的铮铮誓言,表达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社会的无私奉献。省委书记张宝顺作出重要批示:“苗为民同志一心为民的事迹感人至深,他用一生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好榜样。”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弘扬社会正气,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建设美好安徽伟大进程中建功立业,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苗为民同志学习活动。

  学习他对党忠诚、坚守信念的政治品格。苗为民同志是位有38年党龄的老党员,曾先后在教育、司法等行业就职,工作58年,始终尽职尽责。工作期间,在一次押解罪犯的途中,车辆遇到突发情况,他奋不顾身控制欲趁乱逃脱的罪犯,导致左臂粉碎性骨折落下终身残疾。临终前,他签下承诺书,去世后捐出遗体器官,作为最后一份特殊党费,并将自家祖宅捐出来办儿童图书室,捐出5000元积蓄购买书籍。向苗为民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践行入党誓言上争当优秀。

  学习他一心为民、甘于奉献的宗旨意识。苗为民同志放弃了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的机会回到家乡,扎根基层,牢记全心意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退休后的18年间,他发挥余热,先后为群众调解案件200多起,从未收取法律咨询费,有时就连差旅费、材料费、通信费都是自掏腰包。向苗为民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为民解忧上争当优秀。

  学习他清廉正直、大公无私的高尚品德。苗为民同志一贯生活简朴,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退休后,他听说村里在建东方小学时资金不足,遂即捐出了1000元,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临终前,他留下遗嘱要求丧事从简,不收一份礼金。向苗为民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讲党性原则、持勤俭作风、树廉洁形象上争当优秀。

  学习他意志坚强、昂扬乐观的人生态度。面对自己罹患癌症晚期,苗为民同志没有倒下,而是与病魔顽强抗争。临终前,他全身皮肤发黄,已经不能进食,但意识清醒,仍然保持着积极乐观的精神状态,他多次询问支部活动情况,并在病房里主持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真正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人生态度。向苗为民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在不畏艰难、乐观向上、顽强拼搏上争当优秀。

  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向苗为民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联系实际,通过专题学习会、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会等方式,迅速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掀起学习苗为民同志的热潮,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向苗为民同志学习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的生动教材,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苗为民同志先进事迹材料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记太和县原政法委副书记苗为民

  中共安徽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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